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咱们先一起来捋一捋:
按照阿瑞的逻辑:
合伙人掏一样多的钱,工资不应该有太大区别;
不管合伙人之间怎么分工,不管你是不是具体负责做业务的,合伙人都应该为市场开拓操心。
按照阿盈的逻辑:
合伙人之间应该有分工,不同的合伙人做不同的事情、对不同的事情负责;
合伙人在公司的岗位不同,工资就应该有差别。
咱们看,问题其实归结为2个:
合伙人分工之后,要不要对他人负责的事项尽一份力;
发工资的标准是投钱多少?还是你在岗位上的贡献大小?
第一个问题,好回答。小团队,哪有什么严格的分工,蛋糕做不大,每个合伙人都分不到钱,这才是天理。所以,合伙人角色与普通员工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大家是拴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补位比分工更重要。
第二个问题,表面上看来也好回答。因为投钱多少,只是分配股权的一个标准,既然股权上已经分配好了,你投30万占30%,那这个事儿就掀过去一页了,咱们到年底分红的时候,再说这事儿。发工资,看的是,你在具体岗位上的贡献大小。
股权与工资之间的关系,真的这样清晰吗?
我们举个栗子哈:
假如富盈瑞吉公司又干了一年,砰了,最后一分钱不剩下。那你看哈这一年当中:
阿盈领了工资6000元×12个月,得到7.2万。
而阿瑞则领了工资3500元×12个月,得到4.2万。
同样都是投资30万,同样都是持股30%,一个合伙人最后时刻收回了7.2万,另一个只收回了4.2万,中间差了3万。你觉得,如果你是那个拿到4.2万回报的阿瑞,你会怎么想?你觉得这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