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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旭川:股权众筹应做好法律修订 原创 作者:小识

 

 

20153月,在互联网金融之股权众筹的创新圆桌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综合部主任伍旭川表示,股权众筹是资本市场多层次创新的需要,而股权众筹首先要做好法律修订。

 

  伍旭川认为,当前,社会主体融资需求巨大,多层次的投资者投资需求同样丰富,通过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大有可为,能够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发展股权众筹本身是资本市场多层次的创新。

 

监管方面,伍旭川认为应采取底线监管,合理规范。除了做好现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外,还应对投资者的类型做相应划分。首先应做好现有法律法规的修订,促进发挥股权众筹在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积极作用。设立分层次的投融资门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信息披露要求,研究股权众筹的退出机制,便利交易达成。股权众筹要始终强调坚守底线,加强投资者保护。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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