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项目融资的四大主体 原创 作者:lenna
股权众筹项目运营过程中一般有项目融资人(创业者)、公众投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主体,部分还具有资金托管机构。
项目融资方
众筹项目融资人一般是通过众筹平台为自己的好创意和好项目摇旗呐喊,其融资的项目具有高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和高市场成长预期等特征,并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同时,项目融资人必须成立公司,遵循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建立可对外售股权的制度,还必须具备众筹平台规定的条件,如国籍、年龄、资质和学历等等,并必须与众筹平台注册并签订服务合约,明确权利和义务之后,经众筹平台审核通过才能进行项目融资。
公众投资人
公众投资人是众筹平台上注册的众多的“草根天使”,通过众筹平台选取项目,但是投资之前,必须通过众筹平台的资格审核,成为合格的投资者,才能对中意的项目进行规定额度内的投资并获得项目公司的对应股份,享受普通股东的权利,甚至对创业者的决策施加影响,如果公司盈利就能获得回报。
众筹平台
众筹平台是平台的搭建者和运营方,又是项目融资人的审核者、辅导者和监督者,还是公众出资人的重要利益维护者,同时还为投融双方提供如财务审核、技术咨询、法律文档、交易撮合等各种支持服务。因此,众筹平台的多重身份特征决定了其流程复杂、功能全面、责任重大。
资金托管机构
资金托管机构是众筹平台的战略合作伙伴,其功能类似于互联网信托P2B 中的资金托管机构,全程为公众投资人的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及分期支付,对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提供全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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