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朋友分享了很多。资产配置,看项目选项目这些很重要,但是最终那一榔头还是股权投资协议的签订。给大家分享点相关信息吧。公司在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即股权投资协议)时,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由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股权转让协议书可能存在巨大的风险,如何识别这些风险?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的八大事项,防患于未然。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此时需要转让方提供已经走完的审批流程文件,否则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也无法实际履行。
四、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五、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六、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七、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a、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b、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c、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d、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不存在拖欠土地使用出让金等税费问题,且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e、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并就债务承担问题与受让方达成相关协议;
f、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2.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a、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能*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b、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八、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
LR.、披着狼皮的羊 认可
楼上开了个好头。我抛砖引个玉。
资产配置是指根据投资需求将投资资金在不同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分配,通常是将资产在低风险、低收益证券与高风险、高收益证券之间进行分配。
资产配置的工具主要包括四大类:现金类资产(货币基金等,想花就能花,但是收益率低啊);保障类资产(各种保险,这个主要是一种个人的风险对冲工具,非常重要,以防万一用的,这个一定要有);固定收益率资产(在有钱花和有了保障的基础上,要考虑资产保值了,这时候可以买些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债券型基金、保本基金等);权益类资产(要资产增值就要高风险高收益,而且对投资者有很高的要求,包括股票、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股权等等)。
首先,大家要根据家庭生活日常开销等,做好现金规划,留有一定余量,确保投资、理财能不会影响到基本生活。这里面,还要考虑突发事件,如购置保险,留有一部分应急现金等。
第二,要正确评估自己的风险偏好度。很多投资理财网站都有这方面的问卷测试。要认真分析,自己的风险偏好和您的资产状况是否匹配。
第三,根据您的风险偏好,在现金类、保障类和权益类资产中做一个配置。一般情况下,可以考虑721或者是622这样的配比。即如果您有100万金融资产,可以考虑60%现金类,20%投到保险或者固定收益的债券或者银行发售的利率较低的理财产品这些,再有20%您可以考虑投P2P,股权或者是股票基金等等。
当然,这些配比不是固定的,您可以根据家庭年收入的情况,确定投资风格。例如,如果您的家庭年收入比较高,也就是现金流非常稳健,可以考虑当年的投资风格稍微激进一些。如果您现金流不是非常稳健,可以考虑降低风险投资的占比。
LR.、披着狼皮的羊 认可
合格投资人认证这事水也挺深的。
按照证券业协会最新的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募集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投资者应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
现在问题是,股权众筹的合格投资人认定,和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格投资人认定标准是不是一样。为什么有这么个问题呢。因为后者的门槛还是挺高的,单笔100w,资产1000w,不是大众能参与的。
在我看来,对于股权众筹的合格投资人认定,大家还是没有统一看法的,因为没有一条法律法规明确约束。大家在试探摸索而已。
LR.、披着狼皮的羊 认可
参与股权投资,除了筛选项目,选对平台之外,我相信大家最重视的还有一点,那就是股权的退出。
股权的退出,这是股权众筹的关键步骤,有了良好的退出机制,股权众筹作为其在互联网金融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和核心地位就可以确立。
现有的股权众筹的退出途径主要是股权回购,股权转让和新三板上市退出等。这三种退出方式都存在一定问题。首先,在小微企业中,能够做到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少之又少,实现的可能非常小;其次,众筹项目的股权转让由于需要合伙公司其他众多投资人的确认,操作难度也非常大;第三,项目发起人即便在经济效益很好的情况下,往往也不一定有用现金回购有限合伙人的股权的意愿。而且股权回购的做法,失去了股权众筹不单是筹钱,更是筹人,筹智,筹资源的完整含义。
一个创新图变的思路是,在项目实现赢利三个月后,非公开股权融资的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自己名下股权的未来一段时间的股权收益权即合伙企业的分红权,通过在平台上发布信息,向同平台的会员进行转让。如果不是非公开股权融资成立的合伙公司,而是通过证监会牌照管理的众筹平台组建的公司,则可以公开发布信息,向社会合格投资人公开出让。
股权融资条件下的收益权转让与债权融资条件下的收益权转让不同。在债权条件下,由于业务及自身发展,一些提供贷款融资的金融机构会将抵押或质押财产的部分资产的收益权,在合法的交易场所挂牌转让出去,以此来实现资产证券化,提高资本的运用效率,增加收入来源。投资者通过选择金融机构在中介交易平台上的收益权转让标的获得高收益。这个过程就是债权的收益权转让。债权收益权的投资者,购买的其实是一份理财产品。
股权的收益权转让,是在合伙企业不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况下,出让人仅将其在合伙协议约定的收益权转让给受让方。除该收益权之外,出让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其他权利仍由出让方自行享有和行使;受让方除享有出让方在合伙企业中约定的收益权外,不享有合伙企业的任何其他权利,也不需向合伙企业承担任何义务。收益权转让期间,如涉及合伙企业对外转让财产、对外担保、重大款项支付、分红等可能影响受让人分红权的事宜时,出让方应在进行合伙人表决前提前告知受让方并征求受方的意见。股权收益权的投资者,购买的是一定时间内的部分股权。
股权收益权转让的可行性在于:第一,众筹项目的股东众多,但每个股东的投资金额很小,因此单个股东在表决中的权力有限,投资者更看重的是项目的经营收益;第二,由于出让股东并没有放弃持股权,约定期限的收益权转让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因而也无须到工商部门变更备案,只要在合伙企业备案转让协议和变更分红账号即可,大大减化了转让程序;第三,约定期限的收益权的估值可以根据众筹项目三个月以上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作参考,扣除贴现率。报价可以在平台上挂出。第四,由于股权仍然在出让方名下,收益权转让期间,出让方会配合受让方,参与项目管理,反映受让方的意见,在约定的收益权转让到期后,其对应的权利重新回到出让方。
江边晚风 认可
关于股权投资的流程,前面大家聊得很多。我看项目手机,尽调等等都讲过了。那我分享点关于投资方案设计的内容。
一般尽调之后,对项目的大致情况就有一个深入的了解了。合法合规、有成长性预期以后,就可以往下推进了,也就是说,得有一个明确的投资方案的建议出来了。那么投资方案的建议,要包含哪些部分呢?在我看来,投资方案要涵盖估值、投资方式、公司治理条款、业绩对赌协议和退出相关条款。
1. 估值的逻辑。我看前面很多朋友都分享过,如果是偏早期的项目,很多没有利润,我们只能从它的商业模式、用户数和市场空间等维度去判断它的合理估值,而且我们可以基于它的阶段,比如天使期项目,不要超过1500w估值,A轮不超过5000万。如果有同类型项目作类比,也可以得出相应的估值。而如果是中后期项目,有报表,有利润,可以从市盈率等指标去估计它的估值。确定了估值,再结合项目方愿意出让的股份比例,就能计算出投资额度了。
2. 投资方式。这里主要看得,一个是入股方式,是增资扩股还是老股转让。还有看金融工具的选择,比如是不是优先股或者可转债。有一些机构,比如做融资租赁的,比较多采用这种明股实债或可转债的方式。
3. 公司治理条款。这个维度一般涉及投资人进到公司里以后,占不占董事会席位,对公司后续运营的参与度,包括对一些关键决策的把控能力,比如,可以通过条款禁止项目方更换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禁止未经许可转让自己的股份给他人,或者公司不能擅自改变营业场所、主营业务等等。
4. 业绩对赌和退出条款。对赌协议就是在投资协议中约定项目方达不到某些业绩指标时,该怎么惩罚,一般是赔点股份给投资人,或者是回购股份等。退出条款,也可以包括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回购(比如承诺的时间点之前得挂牌上市之类,否则回购)。 有人指出,原股东的回购条款,是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的一个手段。当然,也要看原股东有没有钱,创业的兄弟们也都不宽裕,所以此类对赌协议,能不能兑现还是要看看得。
投资协议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要涉及到方方面面,建议大家按照自己的项目,去做适当的调整,不要拘泥于形式章节。大家只要记得,投资是为了挣钱,协议要整明白权利义务就好了。
披着狼皮的羊 认可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股权众筹也逐渐的被人家所熟知,很多融资者逐渐的走进股权众筹的领域来。
1.项目筛选
如何低成本、高效率的筛选出优质项目是股权众筹的第一步。创业者需要项目的基本信息、团队信息、商业计划书上传至众筹平台,由平台经验丰富且高效的投资团队对每一个项目做出初步质量审核,并帮助信息不完整的项目完善必要信息,提升商业计划书质量。项目通过审核后,创业者就可以在平台上与投资人进行联络。
2.创业者约谈
决定投资与否的关键因素就是投资人与创业者之间的沟通。在调研的过程中,多数投资人均表示,创始团队是评估项目的首要标准,毕竟事情是人做出来的,即使项目在目前阶段略有瑕疵,只要创始团队学习能力强、有格局、有诚信,投资人也愿意对其进行投资。
3.确定领投人
优秀的领投人是天使合投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领投人通常为职业投资人,在某个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具有*的判断力、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影响力以及很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能够专业的协助项目完善BP、确定估值、投资条款和融资额,协助项目路演,完成本轮跟投融资。在整个众筹的过程中,由领投人领投项目,负责制定投资条款,并对项目进行投后管理、出席董事会以及后续退出。通常情况下,领投人可以获得5%-20%的利益分成(CarriedInterests)作为权益,具体比例根据项目和领投人共同决定。
4.引进跟投人
跟投人在众筹的过程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常情况下,跟投人不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也不进行投资管理。跟投人通过跟投项目,获取投资回报。同时,跟投人有全部的义务和责任对项目进行审核,领投人对跟投人的投资决定不负任何责任。
5.签订Termsheet
Termsheet是投资人与创业企业就未来的投资合作交易所达成的原则性约定,除约定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的估值和计划投资金额外,还包括被投资企业应负的主要义务和投资者要求得到的主要权利,以及投资交易达成的前提条件等内容。Termsheet是在双方正式签订投资协议前,就重大事项签订的意向性协议,除了保密条款、不与第三人接触条款外,该协议本身并不对协议签署方产生全面约束力。
↑收起
披着狼皮的羊 认可
(接上文)
6.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在合投的过程中,领投人与跟投人入股创业企业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基金的形式入股,其中领投人作为GP,跟投人作为LP;另一种则是通过签订代持协议的形式入股,领投人负责代持并担任创业企业董事。
7.注册公司
投资完成后,创业企业若已经注册公司,则直接增资;若没有注册公司,则新注册公司并办理工商变更。
8.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正式投资协议是天使投资过程中的核心交易文件,包含了termsheet中的主要条款。正式投资协议主要规定了投资人支付投资款的义务及其付款后获得的股东权利,并以此为基础规定了与投资人相对应的公司和创始人的权利义务。协议内的条款可以由投融资双方根据需要选择增减。
9.投后管理及退出
除资金以外,天使投资人利用自身的经验与资源为创业者提供投后管理服务可以帮助创业企业更快成长。同时,股权众筹平台,也会在企业完成众筹后,为创业者和投资人设立投后管理的对接渠道,使双方能够无障碍沟通。
投后管理服务包括:发展战略及产品定位辅导、财务及法务辅导、帮助企业招聘人才、帮助企业拓展业务、帮助企业再融资等方面。
10.退出
退出是天使投资资金流通的关键所在,只有完成了有效的退出才能将初创企业成长所带来的账面增值转换为天使投资人的实际收益。天使投资主要的退出方式包括:VC接盘、并购退出、管理层回购、IPO、破产清算等。股权众筹在B轮之前很少退出,在B轮之后有合适的机会可以考虑退出,但好的项目一般会跟到最后。按照惯例,天使投资在退出时通常会有一定的折扣,折扣部分以现金或等值股份给予创始团队或以老股形式卖给下轮投资人。因此,天使投资在A、B轮退出收益不高。
股权众筹的出现方便了很多投资人和融资者,它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去搭建渠道,通过发布一个项目来募集资金,节省了很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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